• MEV除雾器

    详细信息

     加工定制:是  型号:LQ-PP-CWQ  处理浓度:75 mg/l 
     处理风量:500000 m3/h 启燃温度:100 ℃ 空速:3.5  
     适用领域:脱硫除雾、除尘  脱硫率:99%   

     2.1.1、供方按照需方要求设计、制造。除雾器采用优质、成熟、可靠的产品。除雾器两级流线型
    2.1.2、除雾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应符合国际相关标准和国内***新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工制造前应按照本规范书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需方认可。
    2.1.3、除雾器叶片、连接杆、冲洗水管、喷头以及管卡的材质由供方详细列明。
    2.1.4、除雾器冲洗水管道支撑梁由供方负责设计,需方负责施工,施工完毕后由供方进行现场检查,如不检查,则认为供方已经检查合格,出现由于支撑引起的任何问题均由供方负责。需方提供支撑梁材料为碳钢加玻璃鳞片防腐,具体制作方法由供方提供。供方负责归口工作。
    2.1.5、供方应提供除雾器冲洗系统的所有控制逻辑,该部分由供需双方确认后明确于技术协议中(控制顺序应充分考虑吸收塔负荷的变化)。
    2.1.6、供方提供整个除雾器系统所必需的全套设备,供方提供适合防腐吸收塔的整个除雾器支撑结构的设计。
    2.1.7、除雾器设计有自动冲洗装置。
    2.1.8、供方保证所有烟气均不会产生烟气逃逸
    2.1.9、除雾器的设计使维护工作量减到***小,支撑结构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2.1.10、除雾器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叶片的断面的设计、叶片间的距离、叶片的布置、冲洗系统的设计和喷嘴的选择等对除雾器运行的影响。
    2.1.11、除雾器整个系统对流径介质、混浊液的夹杂物、固体颗粒的含量及冲洗喷嘴的压力等运行条件有很强的适应范围,各运行条件、参数与设计值发生±25%变化时仍有较好的除雾效果,并且各保证值不变。
    2.1.12、冲洗喷嘴型式供方自行设计,喷角自行设计,采用加强聚丙烯制作。喷嘴具有良好的雾化状态及防堵措施,为确保整个除雾器表面均能被冲洗到,喷嘴至少具有130%以上的重叠部位(平均)。
    2.1.13、为保证现场安装工作顺利进行,结构件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工作以保证现场组装尺寸。在出厂前进行预组装的结构件如下:除雾器单元、冲洗水管道、冲洗水支撑梁。
    2.1.14、除雾器脱除液滴极限尺寸是吸收塔负荷的函数,在二级除雾后有效,100%吸收负荷时是26微米。
    2.1.15、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除雾器安装在净烟气出口处用来分离夹带的雾滴。
    除雾器的设计、安装和运行应保证可利用率高、除雾效果好。必须对极小的水珠也有很高的清除效率。
    供方保证提供除雾器的压降以及结垢均为***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测方法,由需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检测。
    残留湿份和对应的液滴尺寸应满足本标书和相关的国内外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湿份测量方法由供方提供,并提交给需方确认。
    除雾器系统应由两级组成,并应特别注意FGD装置入口的飞灰浓度变化对本装置的影响。除雾器系统中还应包括去除沉积物的冲洗系统。除雾器运行时能根据相应合理冲洗程序进行自动冲洗。
    除雾器材质由供方选择提供。
    除雾器以单个组件进行安装。单个组件不超过两人即可进行搬运和维修,而且组件应能通过吸收塔体除雾器段的人孔门 (DN800) 。通道的设置和采取的措施应便于维修时对内部组件进行固定和拆卸。供方需提供检修人孔的位置及平台要求,CAD图纸的形式交与需方,由需方确认后实施。
    除雾器系统应配备冲洗和排水装置,排水直接进入吸收塔。冲洗系统至少应包括:便于更换的喷嘴、内部管道。
    除雾器冲洗水系统能全面冲洗除雾器,邻近喷嘴的喷淋范围部分重叠,以确保100%的冲洗效果。
    除雾器能承受烟气流速在流通截面上相对于平均流速±25%的偏差的不均匀性而保持基本性能不变,供方提供在流速不同条件下的除雾器出口烟气持液量的曲线。
    喷嘴与除雾器不同区域的单独冲洗水母管连接。自动开关阀位于接近壳体外部的每根母管上,使每根母管能独立运行,所有的母管应与冲洗水供应管道连接。
    除雾器能承受80℃条件下连续运行而没有任何不良影响,120℃条件下允许运行30分钟对设备没有影响。
    对冲洗水的压力进行监视和控制,冲洗水母管的尺寸应使每个喷嘴运行在平均水压的波动范围之内,喷嘴压力的偏差应小于10%。
    除雾器冲洗用水由FGD工艺水提供。
    供方将提出阀门的要求。需方提供连接法兰标准,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管道连接法兰,塑料法兰厚度不少于28mm
    除雾器布置应合理、易于接近、便于更换。
    除雾器布置设计和吸收塔设计统一考虑。不会导致出口烟道(主要指从除雾段出口至烟气换热系统的入口,供方应提出合理的间距要求建议)积污。在二级除雾器下游提供的测试孔可以进行性能测试。
    除雾器的仪表应包括输入FGD-DCS的记录:流过每个除雾器的压力降,在冲洗期间冲洗水母管的瞬时水压和流量(配低流量/压力的报警)。测试除雾器压力降的小孔能够自动反吹。供方提供除雾器冲洗系统PID流程图,由双方确定无误后实施。
    除雾器支撑梁可作为维修通道。
    供方提供到所有除雾器组件、冲洗母管和冲洗喷嘴的人员通道。
    供方提供除雾器压力降与运行时间的关系曲线、速度与极限水滴尺寸的关系曲线、速度与压力降的关系曲线。
    除雾器的使用应满足30%-110%的吸收塔额定负荷,在该范围内,除雾器可以达到系统烟气脱水效果的要求。
    对除雾器制造、运输的基本要求
    设备制造严格按照制造规范、标准进行。加工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和质量检查计划报需方认可。
    按需方提供的KKS编码要求,对系统各设备进行编号。
    除雾器和喷管都应用专用木箱、工具、装置吊运、安装、拆卸。而且应特别注意环境温度等不良条件(高低温)对材料的影响。
    材料保证
    作为除雾器材料满足以下条件:
    高的表面硬度
    受热的情况下尺寸稳定性
    对于化学及其他介质的耐受性。
    保证能承受温度80度(短时间内120度)。详见材质检测报告
    保证每平米荷载500公斤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供方采用标准化的元件和标准化的设备组件,以适合电厂使用更换的需要。
    供方提出控制的详细方案,但仪表和控制相关设备不属于除雾器的供货范围。
    供方提供除雾器在吸收塔30%-110%工况下的***大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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